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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4章

    他伸手,轻轻擦掉秦秋宝的眼泪:“秋宝,我喜欢你我,爱你,不是因为你是秦家的少爷,也不是因为小时候你帮过我。”
    “我喜欢你,是因为你就是你。善良,温暖,像个小太阳。”
    “小时候那件事,只是让我记住了你,但真正爱上你,是在这几个月里,和你相处的每一天。”
    秦秋宝看着他认真的眼睛,心里满满的都是感动。
    他凑过去,吻住林朔的唇。
    这个吻很温柔,带着眼泪的咸涩,但更多的是爱意。
    两人吻了很久,直到秦秋宝再次喘不过气,才轻轻推开林朔。
    “朔哥,”他小声说,“我也爱你。不是因为你有钱没钱,不是因为你是山里来的还是城里来的。我爱的是你这个人,是林朔这个人。”
    林朔抱紧他,下巴抵在他头顶:“嗯。”
    窗外,山村的夜晚很安静,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吠声。
    秦秋宝靠在林朔怀里,听着他平稳的心跳,突然觉得,这个简陋的木屋,也很温暖。
    “朔哥,”秦秋宝小声说,“等我们毕业了,我们接奶奶去京市住吧。”
    林朔愣了一下:“……奶奶可能不习惯。”
    “那我们常回来,”秦秋宝说,“每个假期都回来。等我们工作了,赚钱了,就把房子翻修一下,让奶奶住得舒服些。”
    林朔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,心里满是暖意:“好。”
    两人又聊了很久,直到深夜才睡着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秦秋宝醒来时,林朔已经起床了。
    他走出房间,看见林朔正在院子里劈柴,动作利落有力。
    奶奶在厨房做饭,看见他,笑着招手:“秋宝,来,奶奶给你煮了甜酒鸡蛋。”
    “谢谢奶奶。”秦秋宝走过去,帮忙端碗。
    早饭很简单,甜酒鸡蛋,自家蒸的馒头,还有奶奶腌的咸菜。
    “秋宝啊,”奶奶一边吃一边说,“小朔这孩子,性子闷,不太会说话。但他心是好的,你要多担待。”
    “奶奶,”秦秋宝认真地说,“朔哥很好,特别好,我很喜欢他。”
    奶奶笑了,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: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
    吃过早饭,秦秋宝帮着奶奶收拾,林朔去山上砍柴。
    秦秋宝本来想跟着去,被林朔拦住了:“山路不好走,你在家陪奶奶。”
    “好吧。”秦秋宝只好留下来。
    他陪着奶奶在院子里晒太阳,帮她择菜,听她讲林朔小时候的趣事。
    奶奶说,林朔小时候很调皮,上树掏鸟窝,下河摸鱼,什么都干。
    后来父母在城里安了家,又生了弟弟,除了每月打钱基本不再回来。
    他像是明白了什么,一夜之间长大了,变得沉默寡言,只知道埋头学习。
    “现在好了,”奶奶看着秦秋宝,眼里满是欣慰,“有你在,他又会笑了。”
    秦秋宝心里一暖,握住奶奶的手:“奶奶,您放心,我会一直陪着朔哥的。”
    “好孩子,”奶奶拍拍他的手,“奶奶相信你。”
    中午,林朔背着一大捆柴回来,额头上都是汗。
    秦秋宝赶紧拿毛巾给他擦汗,又递上水。
    “累了吧?”秦秋宝小声问。
    “不累,”林朔说,看着他担心的样子,笑了,“习惯了。”
    午饭是秦秋宝帮着奶奶做的,虽然简单,但很用心,吃饭时,奶奶一直给两人夹菜,嘴里念叨着“多吃点”。
    吃完饭,秦秋宝抢着洗碗,林朔就坐在旁边陪他。
    “朔哥,”秦秋宝一边洗碗一边说,“等过完年,我们早点回京市吧。我想带奶奶去体检,京市的医疗条件好一些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林朔点头。
    “还有,”秦秋宝继续说,“我想给奶奶买台洗衣机,冬天洗衣服太冷了。”
    林朔看着他,眼神温柔:“都听你的。”
    秦秋宝笑了,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:“朔哥最好了。”
    林朔耳朵微红,但没躲开。
    院子里,奶奶坐在老槐树下,眯着眼睛晒太阳,嘴角带着笑。
    第293章 番外2(十年后)
    窗外的雨敲打着玻璃,发出细密的声响。
    京市的初秋总是多雨,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草木气息。
    林朔合上文件,看了眼手表,已经六点多了。
    他拿起手机,屏幕上跳出秦秋宝发来的消息:
    “朔哥,我和周磊他们在三里屯吃饭,大概九点结束。你不用来接我,我自己打车回去。”
    文字后面还跟了个小狗摇尾巴的表情包。
    林朔皱了皱眉,回复:“地址发我,九点我去接你。”
    几乎是秒回,秦秋宝发来了一个餐厅定位,外加一个委屈巴巴的猫猫头表情:“真的不用啦……”
    “要接。”林朔回得简短,显然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。
    他收起手机,起身穿上外套,走到落地窗前,二十八楼的视野极好,能看见整个cbd的夜景。
    霓虹闪烁,车流如织,这座城市的繁华十年如一日。
    只是十年前的他,站在师大宿舍的窗前,看着京大的灯火,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站在这里。
    三十二岁的林朔,现在是国内某知名互联网公司的副总裁,负责新业务板块。
    而秦秋宝,则经营着自己的自媒体账号,坐拥千万粉丝,每天分享美食、旅行、家居,偶尔也会“不经意”地秀个恩爱。
    本来秦家也没指望他这性格能继承家业,早就找好了专业的职业经理人,让秦秋宝做自媒体纯粹是让他打发时间,不至于无所事事。
    两人住在京市东三环的一套顶层复式公寓里,养了一只叫“卷卷”的布偶猫,生活看起来很完美。
    如果忽略林朔那愈演愈烈的占有欲的话。
    电梯一路下行,林朔看着镜面墙壁里自己的倒影。
    三十岁的他,和二十岁时相比,变化很大。
    轮廓更硬朗,眼神更沉稳,只有那双眼睛,还和十年前一样,平静得像深潭。
    但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潭水的深处,永远映着一个人的影子。
    十年前,他拖着行李箱走进师大宿舍,看见那个卷毛少年站在门口,阳光洒在他身上,像镀了层金边。
    十年后,那个人成了他的爱人,他的家。
    如今,他什么都有了——爱情、事业、地位、财富。
    可内心深处,他依然是那个从山区走出来的少年。
    车子驶入三里屯时,雨已经停了,林朔停好车,走进秦秋宝发定位的那家餐厅。
    餐厅是时下流行的工业风,音乐声不大不小。
    他一眼就看见靠窗的位置,秦秋宝正和几个朋友说笑,卷毛在灯光下泛着柔软的光泽,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,和十年前一模一样。
    他从来没有变过。
    林朔脚步顿了顿,没有立刻走过去,而是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,点了杯水。
    他看着秦秋宝,褪去了少年的青涩,但那份干净纯粹的气质丝毫没变。
    他今天穿了件米白色的针织衫,衬得皮肤很白,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让人移不开眼。
    桌上大概五六个人,除了周磊,林朔都不认识,应该是秦秋宝自媒体圈子的朋友。
    他们聊得很开心,秦秋宝偶尔还会拿出手机拍视频,大概是在记录素材。
    林朔就这样看着,眼神深邃。
    他想起几年前,那时候公司刚上市,林朔忙得脚不沾地,连续大半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。
    在学校时,总是用天真的眼光看待世界,觉得真爱能克万难,可是出了校园,林朔才发现自己有多无力。
    秦秋宝体谅他,从来不抱怨,每天自己找事情打发时间,和朋友出去聚会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林朔凌晨两点回家,看见秦秋宝醉醺醺地被朋友扶回家。
    那一刻,理智的弦彻底断了,林朔第一次在床上对秦秋宝用了强。(是脐橙啊,不要误会
    一整晚,秦秋宝哭得眼睛红肿。
    最后还是秦秋宝抱着他,一遍遍说“我只爱你”,才让林朔从失控的边缘回来。
    从那以后,林朔开始学着控制自己,他去看心理医生,学习管理情绪。
    他不想成为第二个陆远,不想让自己的爱变成伤人的利器。
    但有些东西,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    比如对秦秋宝的占有欲,比如看到他和其他人亲近时心里那团火。
    “林总?”一个声音打断了林朔的思绪。
    他抬头,看见周磊端着杯酒走过来,脸上带着笑:“真是你啊,我还以为看错了。”
    林朔点点头:“周队长。”
    “别别别,早不是什么队长了,”周磊在他对面坐下。
    “我现在就是个苦逼的体育老师。倒是你,林总,混得可以啊,我们师大的骄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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